车牌号不能转让,最多只能在过户或者报废后自己在新车上申请使用原车牌号。 如果要换新车,并且想继续使用原来车牌,按照公安部102号令 第十八条规定,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便可: 第一,原来的车牌使用了三年以上; 第二,提出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的时间是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 第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便可自动获得指标拿到原车牌。
解答如下, 业主是否有权查看物业区域内的监控录像,这要从设施设备的权属角度来看。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控录像设备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既然属于共有设施设备,根据《物权法》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同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业主享有的权利有:服务权、建议权、投票;选举与被选举权、监督权、知情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所以,业主有权了解和知悉物业活动的相关信息。物业管理人员可将监控录像内涉及具体时段和具体事况的录像信息告知业主。 虽然监控录像资料属于全体业主,但是共有的监控录像资料牵涉到其他业主的利益,基于考虑对所有业主隐私保护的要求,个别业主没有权利提取监控录像资料进行查看,但可通过公安部门来提取调看,也可在公安部门在场监管下,调取涉及相关事物的监控截屏部分录像。提供给业主进行查看和复制。物业服务企业没有义务提供U盘等复制媒介给业主,业主应自备U盘复制录像截屏。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投诉,因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在下达责任认定书的时候要向当事人公开调查证据,没有这个环节的话可以向该路段的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投诉,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五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自动监控设施或者照相、摄像方式取得的记录资料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应当采取合法有效方式及时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查看记录资料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免费提供,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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