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情况的,看案件严重程度:
(1)涉及刑事案件的,期限基本没法确定。
(2)行政拘留的,不超过15天。
(3)看守所代执行刑法的,根据刑期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专业解答现行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后的审讯应在法定监管场所进行。一旦定罪并拘留,应在24小时内送入看守所,最长时限不超过此。除国家安全或恐袭案件中可能影响调查的情况外,应在拘留24小时内通知家属。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天。公安机关认为需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送检方审批。
专业解答1.刑拘后二十四小时内,嫌疑人须送看守所,特殊情况除外,且须通知家属。看守所讯问为常态,除非特殊程序。 2.公安机关拘留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24小时内送看守所,特殊情况可延后通知家属。侦查讯问由检察院或公安人员执行,至少二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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