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开了一家公司,以上市几年,最近准备减资,所以我想咨询一下上市公司减资公告几次,希望大家都能回答一下,非常感谢你们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可以减资,并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017-10-12 07:46:05 回复
您好,关于上市公司减资公告几次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企业注销需要登报三次公告,以达到广泛公示的作用。企业减少注册资金首先需要登报声明,公示期为45天,登报45天后就可以携带相关手续向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
对于公司减资需公告几次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可以减资,并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理论上认为减资仅限于公司资本过剩或者严重亏损两种情形。我国公司法除了规定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外,没有规定太多的限制前提,但明确规定了减资的程序:
首先,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减资的股东会决议;
其次,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第三,在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专业解答公司想辞退员工不可以有意减工资,工资属于劳动合同之中的必备内容,故此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间,不管公司是否想将职员辞退,都不得在没有与职员协商一致的情形下,擅自降低工资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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