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机动车主。我哥在我不知情的前提下用我的电动自行车载人与占了非机动车道的公交车发生了碰擦。致所载55岁的女性乘客倒地受伤,花去医药费20多万。后经鉴定伤者为1个三级残和2个十级残,对方索赔包括20年的后期护理费用计200万。并且把我也当做了被告。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该不该负有责任。如果我请律师大约要多少费用?谢谢
你好!
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构成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赔偿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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