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买卖合同的买受人的目的就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以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是出卖人最基本的义务。
2、交付是指标的物占有的转移。在买卖合同中,交付可以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转移于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如将出卖的商品直接交给买受人,也可以是出卖人将对于第三人的请求提取标的物的权利转让给买受人,如将仓单、提单交给买受人。
3、出卖人还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比如商业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产品检疫书、产地证明、保修单、装箱单、海关发票、领事发票等。
4、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目的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言而喻,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同样是出卖人的基本义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方法,依法律的规定而定。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的公示方法,因此,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动产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不动产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航空器等,以登记为权利公示的方法,因此,其所有权的转移须办理登记。无论合同是否作出约定,出卖人都应当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专业解答二手房买卖中介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应尽的法律义务如何明确划分1. 对于履行合同前应提供的相关真实信息,负有不可推卸之责;2. 如明知故犯,故意隐瞒关键事实或提交不实资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3. 若委托事项未能得以全面落实,则不得对外主张按成交价格的1%向委托人收取报酬。
专业解答出售方在商品房交接中的关键职责有三:一是在约定时间内确保房屋达到买卖协议中规定标准;二是在符合交付条件后,按约通知买方进行登记与交接;三是在交接时出示所有交付证明,不得无故阻碍交房,除非有合同明确规定的情况。
专业解答出卖方需按合同规定交付货物并转移所有权,保证质量合格,无瑕疵担保,确保买方无第三方追索权,提供相关票据和技术资料。买方则需按时支付货款,接收并检验货物,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双方需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以维护交易顺利进行。
专业解答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合同义务:一、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二、确保标的物无瑕疵;三、确保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交付标的物;四、按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交付标的物。
专业解答卖家在商品交易合同中的关键责任包括:实际或概念性交付产品,确保所有权合法转移给买家;履行知情权,告知买家产品可能存在的瑕疵和第三方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即使在售后也要担保商品品质和使用价值。这些责任确保了交易的顺利进行并维护了买家的权益,区别于单纯的财产占有转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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