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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飞行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是什么

张* 甘肃-嘉峪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10.15 12:22:51 315人阅读

重大飞行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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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主体不同
(1)尽管两者都是特殊主体,重大飞行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航空人员。
(2)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主体则只能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
2、发生的场合不同
(1)重大飞行事故罪发生在航空器的飞行过程中。
(2)重大责任事故罪则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

2022-10-15 12:23:51 回复

1、犯罪主体不同
(1)尽管两者都是特殊主体,重大飞行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航空人员。
(2)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主体则只能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
2、发生的场合不同
(1)重大飞行事故罪发生在航空器的飞行过程中。
(2)重大责任事故罪则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

两者都是过失犯罪,都实施了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且以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尽管两者都是特殊主体,重大飞行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航空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则只能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
(2)发生的场合不同。重大飞行事故罪发生在航空器的飞行过程中,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犯罪主体不同
(1)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处于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包括机组人员和乘客都可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
(2)重大飞行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航空人员包括从事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
2、主观方面不同
(1)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只能由故意构成。
(2)重大飞行事故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只能是过失。
3、客观方面不同
(1)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表现为行为人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2)重大飞行事故罪则表现为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4、对严重后果的要求不同
(1)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必须造成严重后果。
(2)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并不以发生严重后果为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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