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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释放出来还还钱吗

周** 新疆-伊犁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2.10.06 17:12:33 370人阅读

偷窃释放出来还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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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只能对受到的直接损失要求赔偿,但不包括盗窃的财物或被侵占的财物。
2、对被盗的财物或被侵占的财物,只能由司法机关责翎犯罪嫌疑人予以退还。
3、因此,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若他原意偿还,不受法律限制;若他无钱或不愿偿还,法律上也不再追究。因为对犯罪嫌疑人处以刑罚,就是对他盗窃财物的惩处,他也如此付也了代价。

2022-10-06 17:14:33 回复

  一、“东西放在电瓶车篓子里忘记拿被偷了”,属于盗窃行为。  二、相关法律常识: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⑴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否则会造成处罚的不公正。中国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为“盗窃公私财物”,并没有说是“秘密”,可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3.17)却将“盗窃”解释为“秘密窃取”,于是中国刑法通说就认为盗窃需要秘密窃取,即行为人自认为被害人没有发觉而取得为秘密窃取。但是,一、行为人的“自认为”是属于主观内容,不属于客观要件。二、完全有可能有行为人非常大胆地到案发地“光明正大”地拿东西,但是没有任何人出来阻止的情况,按照通说很难定罪。三、仅凭行为人“自认为”秘密或公开决定犯罪性质,也难以定罪。四、在现实生活中“公然”盗窃的事件非常多。所以,窃取不需要“秘密”进行。  ⑵窃取行为是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过程,如果只是单纯地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则不是盗窃。窃取的手段与方法没有限制,即使用了欺骗方法,但是没有到达让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的程度,也是盗窃。  ⑶窃取是一种通过平和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第三人占有的过程,如果手段中含有暴力成分,就不能定盗窃。  ⑷要成立盗窃,需要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根据各地的经济不同而定。多次盗窃根据司法解释:“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是这太绝对化,需要综合多方面得因素认定“多次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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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认定为偷窃罪几年可以释放出来?

    专业解答被认定为偷窃罪几年可以释放出来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一般盗窃数额较大的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盗窃数额巨大的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2024.02.24 159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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