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通常来说,流程都大同小异,解除同居关系的流程如下:
1、首先要准备材料,包括对方身份信息,住所地,自己的身份证,民事状等。
2、然后到立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第二种是双方都是无配偶者的,以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纠纷为由,也会判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3、受理立案后,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经审理后,会根据事实及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裁判。
值得注意的问题,并不是就能胜诉,一般需要根据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平的判决。原告一方如果在状中写漏了自己的诉求,例如共同购买的汽车可以分割但没有写在状内,可能导致最终得不到自己的合法财产。因此,解除同居关系想要胜诉的话,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以及合法的主张。
《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
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解除同居关系时,有如下情形:
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5、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
6、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
7、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新《婚姻法》取消了非法同居的说法,但是因同居关系引发的纠纷并未消除,对同居关系纠纷怎么处理?根据不同的情况,会有以下处理方式: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同居关系。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同居关系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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