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双方自愿约定为利息为3分的话,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若民间借贷月息在2分(年利率24,换算成月息,即月息2分。)以内,借款人未按约定支付利息时,出借人提讼,会得到支持,这表示月息2分以内是合法的;若月息超过3分(年利率36,换算成月息,即月息3分),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会受法律保护,这言外之意也就是说,月息超3分不合法。
对于民间高利贷合法利息范围,《合同法》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司法解释则具体规定为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内协商。如目前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85%,则一年期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23.4%。由此可归纳为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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