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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概念是什么

李** 江苏-盐城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2.09.08 08:02:50 337人阅读

股东权益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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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债务所余下的部分,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总资产小于负债金额,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这家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
2、股东权益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一是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二是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三是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前者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是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而支出。
五是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3、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2022-09-08 08:03:50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东出资瑕疵的界定有哪些 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同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如股东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就是出资瑕疵,其形成的股权,这里我们称之为瑕疵股权。在公司增资扩股时,没有按增资协议缴纳出资与上述情况相同。 股东出资瑕疵的界定主要看是否属于一下形式: 1、未足额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规定比例,二年内按照公司章程或是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股东将剩余的注册资本缴足。实践当中存在着首次出资额就不足规定比例,或没有缴纳剩余的部分,这就构成股东未足额出资。 2、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3、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4、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5、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这一条的内涵是很广,扩大了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范围,但也可能会出现更多、更新的出资瑕疵表现形式。 抽逃出资是对公司财产的一种侵犯,与出资瑕疵在性质上有所不同,本文所涉及的出资瑕疵不包括抽逃出资的情况。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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