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三明法律咨询 > 三明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 在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财产情形下,将抵押财产转让,转让合同效力如何

在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财产情形下,将抵押财产转让,转让合同效力如何

梁** 福建-三明 抵押担保咨询 2022.08.26 15:40:56 466人阅读

在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财产情形下,将抵押财产转让,转让合同效力如何

其他人都在看:
三明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三明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转让合同有效。如果《抵押合同》明确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财产的,抵押人又将该抵押财产转让的,不影响转让合同效力。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风险提示:金融机构抵押权人应当注意,在允许抵押财产转让的情况下,无疑增加了金融机构贷后管理的难度,这就要求金融机构提前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同时在进行抵押登记时将禁止或者限制约定内容进行登记,否则将增加后续对于抵押物管理和处置的难度。

2022-08-26 15:41:5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合理吗

    专业解答抵押期间,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财产的行为合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在抵押期限内,抵押人有权转让抵押资产。然而,如有关方另有特别约定的,则应遵从其约定。在任何情况下,抵押物的转让均不会影响到抵押权的完整性。当抵押人决定转让抵押物时,必须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若抵押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抵押物的转让可能会损害其抵押权,那么他有权要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资金提前偿还债务或进行提存。

    2024.10.18 1655阅读
  • 抵押财产转让抵押权不受影响怎么理解

    专业解答当抵押财产发生转移时,抵押权通常不会受到不利影响,因为多数情况下这种转移不会实质性地损害抵押权人的权益。但是,如果抵押权人能够证明转移可能导致其权益受损,他们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使用转移所得收益偿还债务或进行存储。这样的规定确保了抵押权人的利益在抵押财产转移时得到充分保护。

    2024.08.05 2181阅读
  • 抵押财产转让后怎么行使抵押权

    专业解答抵押财产转让后,抵押权人可通过公开拍卖或竞标等方式获取价款并优先受偿。抵押期内,抵押人虽可自由转让,但若抵押权人证明转让会损害其权益,可要求抵押人提前偿债或将转让价款提存监管。

    2024.06.07 3119阅读
  • 民法典抵押财产能不能转让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抵押财产能不能转让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不能帮助到您。

    2024.03.03 1130阅读
  • 民法典规定抵押财产可不可以转让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可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规定抵押财产可不可以转让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可不可以帮助到您。

    2024.03.03 1583阅读
  • 将抵押财产转让后抵押权会受到什么影响

    2025.07.27 1435阅读
  •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否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2025.07.18 847阅读
  • 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吗

    2025.05.29 1456阅读
  • 地役权能否单独转让或者是抵押

    2025.05.26 1227阅读
  • 地役权能否单独转让或者抵押?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地役权是不能够单独转让或者抵押的这里说的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地役权的存续期限一般最长是70年。虽然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而我国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为70年。 地役权消灭的原因如下: 1.土地灭失。土地灭失是任何以土地为标的的物权消灭的原因,但地役权不但因为作为其标的物的土地(供役地)灭失时消灭,而且地役权也因需役地的灭失而消灭。 2.目的事实不能。设定地役权的目的事实上不能实现,即供役地事实上不能再供需役地便利时,地役权消灭。例如,汲水地役权因供役地水源枯竭而消灭。 3.供役地权利人解除地役权关系。地役权因供役地权利人解除地役权关系而消灭:第一,地役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第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4.抛弃。地役权人如将其地役权抛弃,供役地则因之恢复其无负担的状态,地役权归于消灭;但如果是有偿的地役权,地役权人抛弃地役权后,仍应支付地役权全部期间的租金。 5.存续期间的届满或其他预定事由的发生。地役权如有存续期间,因期间的届满而消灭。

    2025.05.25 1377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