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征:
1、股东具有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出资具有股份性。股份制公司中,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
3、股东责任有限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就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
4、股份公开、自由性。股份公开性、自由性包括股份的发行和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开募集资本,这种募集方式使得股东人数众多,分散广泛。
5、公司的公开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必须向社会公开。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专业解答股份有限公司特别表决事项具体涵盖哪些内容一、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会拥有特别决议权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点:1. 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完善;2.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增减其注册资本;3. 公司可以通过合并、分立或解散等方式进行组织架构调整;4.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变更其法定形式。二、通常所说的“股东会”实际上就是指“股东大会”。
专业解答一、股东会决议特殊事项: 1.修正章程。 2.增减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离、解散。 4.变更组织形式。 二、广义“股东会”即“股东大会”,为全体股东最高权力机构,决策公司经营管理重要事宜,其他机构均由其衍生并向其负责。 三、召集股东会会议应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
专业解答一、股东会决议特殊事项: 1.修正章程。 2.增减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离、解散。 4.变更组织形式。 二、广义“股东会”即“股东大会”,为全体股东最高权力机构,决策公司经营管理重要事宜,其他机构均由其衍生并向其负责。 三、召集股东会会议应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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