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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放门口丢了谁负责

王** 广东-东莞 运输损害咨询 2022.08.12 09:40:55 416人阅读

快递放门口丢了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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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快递员在签收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快递放置于门口,丢失后由签收人负责,快递员及快递公司是不需要负责的。
如果快递员没征得签收人同意,就将快递放置于门口,应视其未尽到送件义务,因此导致的包裹丢失、物品损坏等问题,由快递公司负责。

2022-08-12 09:42:55 回复

负责。和我联系,给你处理。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和我直接电话或者微信联系(电话同微信)方便给你详细答复。

你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丢失应按双方事先的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寄件人为快件保了价(买了保险),按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依据《邮政法》《合同法》相关规定赔偿。《邮政法》规定: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合同法》规定: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如果发生快递丢失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证明您所寄物品的价值的话,快递公司是应当按您托寄物品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的。建议先与快递公司协商,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建议保留相关凭证向您所在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者委托律师向,以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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