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您的咨询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你与房东的法律关系为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您是承租人,房东是出租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的规定,合同双方都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只要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有效合同,双方均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你们的租赁合同约定了电费由房东交纳,则您的房东应该按照合同履行,不履行,构成违约。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您可向房东主张按合同缴纳电费的义务,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的,您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给您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果楼上发生漏水事故,可以与楼上业主协商或通过物业、居委会等协调解决,查明漏水原因,然后商讨解决办法。如果经专业人员勘察,漏水确因楼上业主导致,楼上业主又不肯处理和赔偿,楼下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楼上发生漏水事故,一般可按一下方法解决:
第
一,如经鉴定,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条件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不低于8年。
第
二,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
三,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楼上、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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