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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盗窃电能是否构成盗窃罪呢,这个绝对是属于盗窃罪的。
依照能源部、公安部《关于严禁窃电的通告》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为窃电: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计费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启封供电企业加封的表计封印;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计费计量装置;
(5)包灯用电户,私自增加用电容量;
(6)致使供电企业计费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失效的其他行为。该通告还规定:窃电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95年通过的《电力法》第七十一条也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09-16 14:2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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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构成盗窃罪;这里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据此盗窃电能是否构成盗窃罪,当然是属于盗窃罪。
2017-09-16 14:1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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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构成盗窃罪
依照能源部、公安部《关于严禁窃电的通告》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为窃电: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计费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启封供电企业加封的表计封印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计费计量装置
(5)包灯用电户,私自增加用电容量
(6)致使供电企业计费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失效的其他行为。该通告还规定:窃电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的《电力法》第七十一条也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三)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2020-12-10 12:27: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