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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毒品有犯罪对象吗

陈* 河北-唐山 毒品辩护咨询 2022.08.05 12:45:32 350人阅读

制造毒品有犯罪对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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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是公民的身体健康以及国家对于毒品管制的制度。如果将法益实体化,那这个犯罪的对象应该就是潜在的吸毒人群的身体以及国家。
2、《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022-08-05 12:46:32 回复

  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区别:1.犯罪客体要件是任何犯罪必备的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只是某些犯罪必备构成要件。2.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能。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侵犯,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理论的通说,犯罪对象是指具体犯罪行为所指向的人或事物,是犯罪客体的客观表现,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却未必有犯罪对象。我国现行的刑法学教科书几乎都赞成这一观点:即犯罪对象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刑法惩处的就是侵害社会关系的行为,即对犯罪客体造成侵害的行为,但犯罪客体作为一种抽象的社会关系,必须通过一定的载体表现,犯罪对象是其表现形式,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因此从逻辑上我们应当可以得知任何犯罪都应该存在犯罪对象,因为犯罪行为不可能仅仅侵犯抽象的社会关系而不对具体的犯罪客体的表现形式造成损害。此外,既然任何犯罪行为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那么作为其具体体现者的犯罪对象也必定受到侵害。传统观点的缺陷在于,将犯罪对象仅仅限于刑法分则具体规定的人和物,而没有将犯罪客体的具体体现者的范围相应扩大,以至于得出了有些犯罪没有犯罪对象、犯罪客体在任何犯罪中都会受到侵害,但犯罪对象却未必的结论。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对象如何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凡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或者种植毒品原植物,达到一定数量的,均构成犯罪,将要受到刑法处罚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对象就是国家明令禁止,不允许擅自制造的刑法所规定的毒品。

  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区别:1.犯罪客体要件是任何犯罪必备的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只是某些犯罪必备构成要件。2.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能。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侵犯,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理论的通说,犯罪对象是指具体犯罪行为所指向的人或事物,是犯罪客体的客观表现,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却未必有犯罪对象。我国现行的刑法学教科书几乎都赞成这一观点:即犯罪对象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刑法惩处的就是侵害社会关系的行为,即对犯罪客体造成侵害的行为,但犯罪客体作为一种抽象的社会关系,必须通过一定的载体表现,犯罪对象是其表现形式,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因此从逻辑上我们应当可以得知任何犯罪都应该存在犯罪对象,因为犯罪行为不可能仅仅侵犯抽象的社会关系而不对具体的犯罪客体的表现形式造成损害。此外,既然任何犯罪行为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那么作为其具体体现者的犯罪对象也必定受到侵害。传统观点的缺陷在于,将犯罪对象仅仅限于刑法分则具体规定的人和物,而没有将犯罪客体的具体体现者的范围相应扩大,以至于得出了有些犯罪没有犯罪对象、犯罪客体在任何犯罪中都会受到侵害,但犯罪对象却未必的结论。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对象如何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凡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或者种植毒品原植物,达到一定数量的,均构成犯罪,将要受到刑法处罚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对象就是国家明令禁止,不允许擅自制造的刑法所规定的毒品。

  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区别:1.犯罪客体要件是任何犯罪必备的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只是某些犯罪必备构成要件。2.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能。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侵犯,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理论的通说,犯罪对象是指具体犯罪行为所指向的人或事物,是犯罪客体的客观表现,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却未必有犯罪对象。我国现行的刑法学教科书几乎都赞成这一观点:即犯罪对象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刑法惩处的就是侵害社会关系的行为,即对犯罪客体造成侵害的行为,但犯罪客体作为一种抽象的社会关系,必须通过一定的载体表现,犯罪对象是其表现形式,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因此从逻辑上我们应当可以得知任何犯罪都应该存在犯罪对象,因为犯罪行为不可能仅仅侵犯抽象的社会关系而不对具体的犯罪客体的表现形式造成损害。此外,既然任何犯罪行为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那么作为其具体体现者的犯罪对象也必定受到侵害。传统观点的缺陷在于,将犯罪对象仅仅限于刑法分则具体规定的人和物,而没有将犯罪客体的具体体现者的范围相应扩大,以至于得出了有些犯罪没有犯罪对象、犯罪客体在任何犯罪中都会受到侵害,但犯罪对象却未必的结论。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对象如何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凡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或者种植毒品原植物,达到一定数量的,均构成犯罪,将要受到刑法处罚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对象就是国家明令禁止,不允许擅自制造的刑法所规定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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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制造毒品罪的对象的要件是什么?

    专业解答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制造毒品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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