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培训机构土地使用税是不属于免征收范围之内的。因为培训机构属于一种盈利性质的机构,因此一般来说是不会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如果该培训机构所占用的土地是偏远或者长期荒废的土地,那么也会相应减免一定金额的土地使用税的。
专业解答教育用地通常情况下是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的,因为公办学校都属于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部门直接拨款建设的,所以,公办学校因为搬迁要使用土地的话,可以不交土地使用税,如果是民办学校的话要交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用地,农林渔业用地可以免土地使用税。
专业解答建制镇并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免税范围,但是各个地区肯定也都具体的划分出了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建制镇的征税范围是需要经过上级有关单位的批准的。现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就是城镇、建制镇、城市,县城等地区。
专业解答土地使用费是属于财政收入的范围的,因为土地使用费通常是企业或者是其他的组织为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向国家缴纳的费用。土地的使用者为了使用土地而想土地的所有者缴纳的费用,因为,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的,所以土地使用费是一种财政收入。
专业解答土地使用费是属于财政收入的范围的,因为土地使用费通常是企业或者是其他的组织为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向国家缴纳的费用。土地的使用者为了使用土地而想土地的所有者缴纳的费用,因为,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的,所以土地使用费是一种财政收入。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理范围。 故可以与邻居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行政机关收到争议案件后,一般先组织双方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则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原则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如果政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邻居不履行,还是不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但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执行。 当然,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土地使用权争议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解析 不属于。 从土地的性质来看,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在使用权人去世之后,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死亡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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