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正在打离婚官司,父亲要母亲承担一半的债务,母亲不愿意,律师说依据夫妻债务制度是需要母亲承担债务的,那么什么是夫妻债务制度?夫妻债务和个人债务有什么区别?
一: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关于夫妻债务制度的介绍如下:
我国在《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释(二)》中做出了规定。《婚姻法》的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专业解答在判断夫妻债务时,关键在于确定是否是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的,以及该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了债务,那么该债务就会被视为共同债务。此外,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也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对于超出日常生活需求的债务,一般不会被视为共同债务,除非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负债的认定一般要满足以下要件:第一,债务得是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比如签字或追认;第二,负债得是为了家庭生活,比如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第三,债务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比如买房、创业。但在实际中,要确定某项债务是否属于共同负债,还得综合考虑很多因素,证据也得充分。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来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个人承担。但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上述情况,那么该债务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需要按时偿还。
专业解答当夫妻双方有共同债务时,离婚后女方往往需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连带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可以直接找女方要全部的赔偿。但是,如果女方能拿出确切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其实是男方一个人借的,或者离婚协议里已经写明债务怎么分,而且这种分法没有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女方就可以根据协议或证据,适当减轻自己的责任。
专业解答《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非法债务,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更是明确规定为个人债务。此外,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即使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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