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成都法律咨询 > 成都刑事立案法律咨询 >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吴** 四川-成都 刑事立案咨询 2022.07.12 07:06:11 465人阅读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2.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10亩以上的;
(7)、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20亩以上的;
(8)、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5亩以上或者其他林地10亩以上毁坏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2-07-12 07:07:1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