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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期限的起算方法及追诉时效的期限是什么

周** 新疆-喀什 刑事诉讼咨询 2022.07.09 14:36:51 303人阅读

追诉期限的起算方法及追诉时效的期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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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期限的起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追诉时效的期限,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022-07-09 14:38: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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