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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期限是确定的吗

马* 河南-郑州 房产纠纷咨询 2022.07.09 07:07:32 433人阅读

居住权期限是确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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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期限是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共同确定的。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2-07-09 07:0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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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的有效期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乃至终身均可。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5.05.05 126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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