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股份是不存在强制收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适用的是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由公司股东自行决定是否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专业解答强制回购股份规定是存在《公司法》第142条当中规定,是可以强制回购公司的股份的。具体点来说就是,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者是股东,因为对股东大会所作出的一些合并或分一决议持有异议的,此时公司可以回购股权。
专业解答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的股份,也无权强制回购股权。公司强制方式回购股东股权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股东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退回股权,并要求公司赔偿损失。股权转让必须是股东事先约定好的,本着自愿的原则。
专业解答强制回购股份的意思是,在特定情况下,股东通过司法途径强行让公司收回本人股份,比如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解散是由出现,但是通过股东会议决定让公司继续存续的,有想退出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购买本人股权。
专业解答强制回购股份协议的条件是: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公司存在合并分立的、公司营业期限届满的、公司存在解散事由的等,对于存在上述情况的,是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回购股权处理的。
专业解答强制回购股东股份是不被允许的。在股东不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性的回购股份肯定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在一定特定的条件下回购股东股份是被允许的,这在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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