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上有明确规定的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呢
即使是交强险也是这样 交强险中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先垫付医疗费用 但事后还会向肇事车主追偿的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保险公司对醉酒驾车应否承担交强险责任这一问题可根据《交强险条例》第22条第2款之规定,存在无证驾驶、醉酒驾车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的确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此条款和其他相关法律均未明文规定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免责。故保险公司没有理由将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金等解释为财产财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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