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借钱为个人使用的,不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话应该由借钱的一方还。但是,双方又不离婚的,债权人以为是夫妻共同债务,所以会找任何一方主张还钱。那么,这时候要确定另一方是否要还钱。
首先,按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的,将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双方要一起返还。
因此,另一方知道对方借钱是为个人使用,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债权人,所以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方主张还钱。
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以下情形的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即夫妻一方借钱时,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夫妻个人债务,那么还款期限届至,债权人应该只找借钱的一方主张还钱。
2、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另外约定了婚内财产协议
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各自的债务个人承担,债权人知情的,就由夫妻一方还款。
3、配偶一方举证证明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被主张还款时,未借钱的一方能够证明另一方借钱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便会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由一人承担还款义务。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借的钱,另一方是否也要还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结合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此时另一方并不需要承担。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的金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那么还是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即使另一方不知道,也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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