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广安法律咨询 > 广安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问一下婚内财产协议中身份号码错误有效吗
姜春梅律师

姜春梅律师是家理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主任,也是一位婚姻家事专业型律师,执业10余年,擅长谈判、调解、诉讼。此外,姜春梅律师还担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家族企业财富治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法律师等多种社会职务。执业以来,姜春梅律师已为1000 当事人提供过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沟通、谈判和庭审的实践经验。作为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姜律师

4000017386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问一下婚内财产协议中身份号码错误有效吗

邢* 四川-广安 财产分割咨询 2022.06.27 19:37:33 407人阅读

问一下婚内财产协议中身份号码错误有效吗

其他人都在看:
广安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广安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婚内财产协议中的身份证号码不是协议生效的必要要件,只要婚内财产协议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双签字确认后协议生效,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022-06-27 19:39:3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