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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一下商标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解答如下,《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七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第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依法查封的(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专业解答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开发商违约需支付20%-30%的违约金,不可抗力除外。逾期交房60天内按日万分之三赔付,逾期74天以上则按日万分之五赔付。开发商应按时交房,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这些款项应在违约时立即支付。
专业解答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调解解决,无果时可依仲裁条款或协议申请仲裁。若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所有解决方式须遵守法律法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常用途径。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我想了解下劳务纠纷,工伤等如何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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