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台湾法律咨询 > 嘉义县法律咨询 > 嘉义县民间借贷法律咨询 > 民间借高利贷是否犯法

民间借高利贷是否犯法

朱* 台湾-嘉义县 民间借贷咨询 2022.06.21 10:48:26 344人阅读

民间借高利贷是否犯法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嘉义县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嘉义县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违法,发放高利贷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超出规定的利息不受保护。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022-06-21 10:49:26 回复

1.只是不受法律保护,不犯法
2.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企业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属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若干意见及司法解释》中规定,民间借贷利息可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种贷款利率的四倍(不含浮动利率,包含利率本数),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4.重点解释:超过银行同期同种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而不是违法行为,违法与不受法律保护是完全不同的司法概念,目前中国法律没有高利贷的定罪,只有高利转贷罪。超过银行同期同种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并没有指定是不保护债权人,还是不保护债务人,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既不保护债权人,也不保护债务人,即:债务人已支付超出四倍部分的利息,法院不支持追讨,未支付超出四倍部分的利息,法院也不支持债权人追讨,在不涉黑、不涉暴的情况下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包括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和违法的高利贷行为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高出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既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合法的民间借贷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虽然明文禁止民间高利贷行为,但是,中国人民银行不具有制定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权力,其所颁布的任何文件均仅仅属于部门规章,而不属于法律与行政法规这就决定了《通知》不具有作为国家规定的效力,对其的违反充其量只属违规,而谈不上违法相应地,民间高利贷的行为也只属于违规行为,而不属于违法行为,更谈不上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行为因此,民间高利贷行为始终被最高人民界定为一种民事行为据此,行为人所应承担的仅仅是高利不受保护的民事法律责任在遇到高利贷等经济纠纷就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来追索,如果你需要找律师帮助你解决高利贷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本网律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学生借高利贷是否违法 借高利贷并不违法,放高利贷才违法。 借高利贷还不起的后果 1、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就可以认定为高利贷。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2、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2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3、刑法中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罪名,但是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如故意伤害等按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当学生借了高利贷后,应该怎么处理呢? 作为学校,如果发现学生借高利贷(非正常生活原因),应以处分警示; 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应严格监督非法高利贷走进校园; 作为学生,借了高利贷无法偿还,应寻求法律帮助,避免受到人身伤害; 作为家长,应和孩子保持沟通,了解孩子内心想法以及需求,避免借高利贷事件的发生。 校园贷通常分为三种: 一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如趣分期、任分期等,部分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二是P2P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如投投贷、名校贷等;三是阿里、京东、淘宝等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 借款实际费率普遍很高,以趣分期平台的产品“趣白条”为例,借款3000元,借款期限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对应的年利率分别为2 4.0%、 17.5%、 15.4%、 13.5%。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涉及校园借贷的平台,借款利率普遍较高。有一家湖北武汉的平台“爱上贷”,其“爱学宝”项目给出借人的收益率在20%左右,借款学生要付的年利率至少在25%以上。 借钱太容易了,就会控制不住,但当还不起钱的时候,校园贷平台可就没那么好说话了。很多校园贷平台普遍存在不文明的催收手段,比如“关系催收”,学生借款时被要求填写数名同学、朋友或亲属的真实联系方式,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平台就会把其逾期信息告知该学生的关系圈,严重干扰和伤害了借款学生。这些方式,是对学生权利的一种侵害。 一个正常的校园金融生态应该是:债务违约的大学生自己承担责任;违规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自担亏损;但金融监管部门要做好金融教育,及时惩罚金融机构滥发贷款于前,利用暴力、株连手段追债于后。“校园贷”固有其风险,但它不能,也不该是高利贷。监管部门应有所为,有所不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