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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是否有权利强制征收土地
1、根据相关规定省级政府以下的地方政府无征收权,并且征收的前提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权力征地”的说法不准确了。2、“权力”对应的是“批准征用土地”;而“征地”不是权力,而一种用地的资格,建议你先确认一下究竟用地单位,还是权力机构。 3、如果说乡政府作为用地单位,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以征用土地。4、但如果说乡政府做为权力机构批准征地,则是越权违法行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农田不能随意买卖,只能依法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你提及的农田所有权属于你所在的农民集体所有,不得随意进行买卖,因国家建设等需要占用农田的,必须依法获得批准征用,并依法给予农民补偿。2、因建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用租的方式搞建设用地,他们太聪明了,纯属自作聪明。r土地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r(一)基本农田;r(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r(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r1000亩的耕地改变用途,需要批准,不经过批准改变了,他们就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了r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专业解答政府有权利强行征收土地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要征收土地的话,那么政府是有权利征收土地的,只不过说必须要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法定的流程,比如说首先要进行申报,通过了审批之后才能够完成征收土地的流程。
专业解答乡镇政府是没有权征收土地的。如果是想要对土地予以征收征用的,那么只有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才有权决定对土地予以征收征用,也就是说,如果是想要对土地实施征收行为的,只有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才有此权力。
专业解答“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专业解答《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村、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
专业解答乡镇级政府是没有征地拆迁的权力的,所以乡政府征收土地是违法的。有官员说,只要县市政府给乡镇政府一份授权书,乡镇级政府就有权征地拆迁.这样观点同样是错误的,是无法律知识的表现.有了县市级政府的征地拆迁授权书,乡镇级政府征地拆迁同样是超越法定权限的违法行为。
律师解析 不可以,要争得对方同意且补偿合理才可以,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征地拆迁要给予合理补偿。 针对因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2011年国土资源部已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律师解析 如果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强制征用的。 政府的强制征用必须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或者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并给予一定的赔偿。 但各个地方和地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再细化执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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