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不叫买断工龄了,而是叫做转换国有职工身份,按一定标准领取转换身份补偿金、安置费等,接续原有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如原来未办理,则在转换时要补买)。一般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是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每满一年工龄发给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各个地区的标准不一样)。此外根据各地政策还有一些其他补偿。
提前退休则是工作满一定期限(有一定年限的工龄)则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或内退,计算相应费用,由改制企业交社保机构,由社保机构按月发放退休金或内退工资。一般工龄是满三十年或者年龄45岁以上。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7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20元 一、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 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 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资料: 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 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 4.家庭收入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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