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免除刑事处罚由是谁做出呢
一是诉讼费随案件移送给受移送法院;另一种是退还当事人,由当事人自己到受移送法院缴费。如果法院要求你交还诉讼费收据,应该退还你的预交诉讼费。2、如果你预交的诉讼费随案件移送给高院,但是高院认为你缴纳的诉讼费不足,或者你预交的诉讼费已经退还给你你没有交给高院,高院会向你催缴诉讼费用,逾期不缴纳,高院有权裁定按撤诉处理。3、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本案中,您方在接到法院发出的书面催缴通知之后,未及时缴纳又未提出缓交申请,法院遂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裁定本案自动撤诉处理。
对于债权人免除债务有哪些理由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债权人免除债务有哪些理由1、债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的法律关系,不能仅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2、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一种恩惠,而恩惠不能滥施于人。3、债权人免除债务可能有其他动机和目的,为防止债权人滥用损害债务人利益,免除应经债务人同意。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的理由是:1、免除使债务人享受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征得同意。2、如果免除一定要债务人同意,债务人不同意的,等于限制了债权对权利的处分。《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
您好,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由谁任免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法律意见】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律师解析 免除刑事处罚是有司法机关决定的,一般是有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