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刑法第65条和66条的规定,特殊累犯和一般累犯的的本质区别在于对第二次再犯罪是否有间隔时间的规定,一般累犯的要求是和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特殊累犯则没有五年的时间要求,除此以外,对特殊累犯同样适用第65条中有关累犯从重和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的规定。
2、《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3、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4、《刑法》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1、行政拘留不会构成累犯,累犯指的是构成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被判处一定刑罚并刑罚执行完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又犯了应当会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刑法修正案(八)第六条对刑法第六十五条作出修正,增加了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认定为累犯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但上述规定存在不明确之处,即该规定是只适用于犯前罪和后罪时均是未成年人的案件,还是犯前罪时只要是未成年人,即使再犯罪时是成年人,也可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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