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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过的商标被他人试用,商标超市超市商标侵权处罚标准

黄* 吉林-吉林市 商标咨询 2017.08.22 12:39:24 333人阅读

商标已经被我们注册过,商标专用权被侵犯,看来要有一场纠纷了,超市商标侵权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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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商标被侵权了可以这么办:
第一步,判断是否客观存在损害事实;
第二步,判断该行为的违法性;
第三步,判断存在的损害事实是否是由违法行为造成的;
第四步,判断该行为是否是故意的;
如果经过仔细辨别发现确实出现了商标被侵权的情况,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
1、与侵权方自行协商解决;
2、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说,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都有协商不成、未达成协议的可能,这种情况下,就不得不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途径。
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会受到什么处罚?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
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其次,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第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017-08-22 12:4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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