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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客体及其实质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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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31 · 1093人看过
导读:专利权的客体是可获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是产品/方法或其改进的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产品形状/构造或结合的实用新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产品整体/局部形状、图案等结合的富美感且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需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外观设计需不属于现有设计、有明显区别且不冲突他人在先合法权利。
专利权的客体及其实质条件是什么

一、专利权的客体及其实质条件是什么

专利权的客体指的是能够获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指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抵触申请。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发明)或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新型)。实用性是指能制造或者使用,且能产生积极效果。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二、专利权的客体具体包括哪些

专利权的客体指的是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技术方案,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产品发明涵盖制造品、材料等;方法发明如制造方法、化学方法等。

实用新型是对产品形状、构造或结合提出的实用新技术方案,与发明相比,创造性要求较低,多针对具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产品。

外观设计是对产品整体或局部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作出的富美感且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注重产品外观的美感和视觉效果。

三、哪些不属于专利权的客体

根据《专利法》,以下不属于专利权客体:

1.科学发现,它是对自然界客观存在的现象、规律等的揭示,并非人类的发明创造,如牛顿发现万有引力。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像交通规则、教学方法等,不具备技术特征,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为保障公众健康,不授予这类方法专利权,但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医疗器械可获专利。

4.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过其生产方法可依规定授予专利权。

5.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因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给予专利保护。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二者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当探讨专利权的客体及其实质条件是什么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专利权客体获得授权后,其保护期限是多久,不同类型的专利权客体保护期限存在差异,这对权利人的权益影响重大。另外,若专利权客体不符合实质条件被宣告无效后,已经履行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该如何处理。如果你在专利权客体的申请、保护期限、无效宣告后续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获取更精准详细的法律解答,别错过专业法律指导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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