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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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复原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法是司法公正的制度保障。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下称新解释)在第四章用三十五个条文,综合了以往的相关证据法规范,对证据规则进行了全新规定。
2017-08-14 13:28:03 回复
一、针对案情,与委托人沟通后,告知委托人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对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筛选核对,将材料中出现的问题告知委托人,看委托人是否可以补交相关材料或提供新的材料。
三、对委托人未能掌握的但又对案情产生重要影响的证据进行取证。如果取证不能,查明相关证据的存在状态,在需要的时候提请法院取证。
四、对所掌握的全部材料进行整理,建议首先将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对材料进行筛选,对相互矛盾的材料进行筛选,确定哪些材料用作证据。
五、将证据进行分类,能证明同一事实和观点的材料分作一类。分作一类的证据在组织的时候按时间、逻辑顺序编排。
六、考虑各类证据的逻辑关系后编排相互顺序,制作证据目录。
七、核对。
以上就是如何准备证据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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