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在学校被同学要钱,请问律师那孩子构成犯罪吗
这种情况首先考虑要钱的孩子年龄,在看要钱的次数和数量,情节,来断定是否构成犯罪。一般讲情节轻微的,不会认为犯罪
2022-01-06 08:14:35 回复
结论:初中孩子被威胁要钱的,可以报警处理。
解析:
初中孩子被威胁要钱的,可以报警处理。
对于威胁他人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一般会对其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结论:分情况。
解析:
1、14-16岁的未成年人不对敲诈勒索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2、14-16岁的未成年人也不对故意伤害导致的重伤以下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3、如果在校内发生的,学校有管理和保护义务,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老师、门卫应当制止;如果是在校园外发生的,学校没有义务,属于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可以在公安机关立案,但批评教育为主,对于侵害造成的损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结论: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解析:
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本罪多表现为高年级学生敲诈勒索低年级学生,在校学生勾结校外人员以团伙形式敲诈勒索其他学生,这是一种常发性校园暴力犯罪行为。
另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论:要视实际情况来看。
解析:
小孩在学校被勒索同学可以与老师、家长等进行协商处理。
作为家长,务必保持理智,当事人可以与老师取得联系调查好事情的来龙去脉。
另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结论:具体要看那孩子的年龄
解析:不超过16岁则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大于14岁,并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则可以构成抢劫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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