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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入伙前六个月连续亏损,是否有理由全金额退伙
你好,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各项事务,退伙的需要合伙人协商一致,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不能退伙,那就不能退,尤其是在企业发展不利的时候,另外合伙企业的亏损有合伙企业承担,你投入的钱属于合伙企业的钱,退不回来。除非其他合伙人同意。另外,连续亏损并不是退伙的法定理由
建议协商处理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亏损情形下,没有理由全金额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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