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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死亡赔偿金是多少呢?怎么计算的?

龙** 河北-唐山 人身侵权咨询 2017.08.02 14:26:41 105人阅读

我朋友已经去世了,现在徐亚进行赔偿了。我想要帮忙了解一下关于桐城市死亡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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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家提供桐城市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2017-08-02 14:28:4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该项不区分当事人的户口性质:  1、只与当事人就业所在地的上一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当事人本人的工资有关;  2、该项在《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中有明确的补偿标准,当事人可以参看该规定,还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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