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容城县,现在生活好转,准备在自家的宅基地的基础上在进行盖房,但是听说不行,请问律师先生关于容城县宅基地盖房可靠吗?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首先,确定你的身份是农民户口,有宅基地。这样的话政府是不能强制要求你搬迁,但一般政府会对农民集中居住,简称农居点。我们这叫农民上楼。这种情况出现在对这地块统一规划,但需要事先协商。
我们这里这样的情况很多,农民受益较大。一般按照人口与宅基地面积进行安置分房,而不是赔钱自己购买商品房。我们这一户农民基本能分到2套安置房,还可低价购买2套,再不够就按市场价购买。农民都发财了,我们这是浙江杭州。
我国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根据您的情况在您对拆迁和规划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宅基地内盖房的,至于维权,建议您先去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一下,实在无果的话再去找律师了解。
以上就是容城县宅基地盖房的回答,望采纳。
我国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根据您的情况在您对拆迁和规划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宅基地内盖房的,至于维权,建议您先去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一下,实在无果的话再去找律师了解。
2020-12-25 00:3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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