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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张** 内蒙古-通辽 刑事诉讼咨询 2017.07.31 09:21:44 1761人阅读

你们好,累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几年呢?结合案例简要分析,我妈妈涉嫌累犯,我很担心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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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2017-07-31 09:26: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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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上述是关于一般累犯构成要件的规定,其中“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度要件是法定刑还是宣告刑,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均存在争议,因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对此作出明确界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法律适用不一致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刑法适用的统一性。从指控犯罪和预防犯罪角度出发,同时结合司法实践,应将累犯的刑度要件理解为法定刑。其理由如下:
  
首先,如理解为宣告刑,会导致公诉机关关于“累犯”的指控陷入尴尬局面。如指控被告人具有累犯情节,审判机关尚未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刑罚尚未宣告,累犯情节从何谈起;如不指控被告人具有累犯情节,势必造成指控不力的不良影响,从重处罚的规定也将无从落实,造成累犯法律制度无从适用,最终导致累犯条文形同虚设。同时,如理解为宣告刑,公诉机关尚未指控被告人具有累犯情节,而在审判过程中发现了被告人应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应当认定被告人具有累犯情节,审判机关该如何认定呢?
  
其次,如理解为宣告刑,可能导致刑事审判权的滥用。如理解为宣告刑,可能给个别司法工作人员创造了一个权力寻租的平台,为达到权钱交易的目的,人为地将应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改判为“拘役、管制、单处罚金”,使其不符合累犯刑度要件,使本应认定为具有累犯情节的被告人逃避从重处罚。
  
最后,若理解为法定刑,则有利于发挥该条文的刑法预防功能。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刑罚通过制定、适用与执行,对犯罪人及其周围的一般人产生影响,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具体到《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而言,如理解为法定刑,具有犯罪记录的人不敢轻易触犯刑法,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该条文的打击、震慑作用,从而达到预防再次犯罪的功能。同时,如理解为法定刑,也符合刑法的解释不能违背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这个原则。因为,已经犯过罪的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罪的,说明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当从重处罚,才能有效保护合法权益。上述即为累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具体内容,谢谢采纳!

2017-07-31 09:22: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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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累犯的概念和特征:概念,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要件,1前后罪均为故意犯罪2前罪以处有期以上并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罪应处有期以上刑罚3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内4前后罪犯罪时均已满18特征,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必须从重处罚

2020-12-15 06:48:14 回复

对于特别累犯量刑这个问题,
1、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缓刑期间因原判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再次犯罪不构成累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补充一下,签订美容院学徒劳动合同,还要确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违约,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严重违约,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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