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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孩子的探视怎么写比较合适?

马** 湖南-衡阳 离婚咨询 2017.07.30 09:09:01 296人阅读

我现在离婚了,想抚养孩子,老公不愿意,最终协议孩子归我,咨询下离婚协议孩子的探视怎么写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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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女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婚姻法》的这一条,规定了探望权的以下内容:
(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二)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三)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
(四)探望的方式。
(五)探望的时间。
(六)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权。
探望权的中止不是对探望权的实体进行处分,而是暂时停止其行使探望的权利,所以称为“中止”而不是“终止”。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遇到探望权纠纷怎么办
(一)错误认识。部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亲(或母亲)错误认为,既然法院把子女判归自己,子女就属于自己,与对方无关,因而不允许对方探望子女;而相对方有时也认为,既然法院将子女判归另一方,另一方就应完全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而与自己无关,甚至主动断绝与子女的往来,以达到推卸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
(二)抚养费给付不到位。有的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因经济困难或是其他原因,一时给付不了或不愿给付抚养费,对方即以“不给抚养费别想看孩子”为由相要挟,故意阻断子女与父母他方的亲情与联系。四是错误教育。部分未成年子女在父母一方的错误教育下,对另一方产生错误认识,致使其在感情上不愿接受父母他方。五是探望权滥用。部分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借频繁与子女见面之机干扰对方的正常生活,致使对方拒绝再行探视。
(三)报复心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出于对对方的报复、刁难等心理,故意以种种理由拒绝或设置障碍,甚至强行阻止对方对子女的探视,以对方的痛苦作为自己宣泄怨恨的通道;有的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出于个人原因,希望对方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但又想时常关注孩子的生活、学习,对方亦会以既然不愿承担抚养责任,就应断绝与孩子的往来相抵制。

2017-07-30 09: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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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婚姻法》的这一条,规定了探望权的以下内容:
(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二)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三)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
(四)探望的方式。
(五)探望的时间。
(六)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权。
探望权的中止不是对探望权的实体进行处分,而是暂时停止其行使探望的权利,所以称为“中止”而不是“终止”。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上述就是离婚协议孩子的探视怎么写的相关知识。

2017-07-30 09:1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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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几年都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劳动合同签订的最低期限做出规定,《劳动合同法》仅仅将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协商即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有关,具体可以参考以下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我国法律规定,怎样起诉探视权程序,你可以自己或请律师代为书写诉状,诉状的诉讼请求就是你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就是你要向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他)违反法律规定,剥夺了你作为父(母)亲探视孩子权利的现状,希望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支持你探视孩子判决的陈述内容。然后递交诉状与法院直接立案,最后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相关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的规定。

约定清楚探望方式、探望时间、违约责任即可。
以上就是对于离婚协议探望权怎么写的简要回答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建议你再向当地专业律师详细咨询并委托办理,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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