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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应该怎么处罚呢??

连** 新疆-乌鲁木齐 刑事诉讼咨询 2017.07.29 13:22:56 72人阅读

现在存在很多的犯罪作为,应该怎么办。大家知道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应该怎么处罚吗?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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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51条第2款是对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珍贵动物”是指我国特产的珍贵稀有动物以及虽然不属于我国特产,但在世界上已被列为珍贵濒危种类的野生动物。属于我国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主要有大熊猫、金丝猴、白唇鹿、扬子鳄等一百多种动物;属于珍贵濒危种类的野生动物主要有丹顶鹤、白鹤、天鹅、野骆驼等,珍贵动物的“制品”,是指珍贵野生动物的皮、毛、骨等制成品。

2017-07-29 13:3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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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2017-07-29 13:23: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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