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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搭乘人那一方是由于机动车道,进入非机动车道,撞到有搭乘人那一方,最后被判全责,合理吗?

ask****523 广西-贵港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1.11.05 16:46:21 336人阅读

两个电动车同向行驶相撞,一方没有搭乘人,另一方搭乘人。没有搭乘人那一方是由于机动车道,进入非机动车道,撞到有搭乘人那一方,最后被判全责,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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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应该负有一定责任。车祸全责的意思就是指交通事故是由于其中一方的违章行为引起的,应该由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一方对事故不负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负车祸全责的一方要赔偿另一方因此次交通事故而在人身和财产上所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021-11-05 17:03: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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