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请问房产继承效力待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结合案例简要分析,我妈妈的房产待定
你好,一半应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继承人为你的公婆、你、还有你的孩子(如有的话)。在你公婆等其他继承人没有明确表明放弃继承之前,你对该房子是没有完全处分的权利的。此时,你擅自处分该房屋,一般认定无效。所签订的合同效力为效力待定(如其他继承人追认,则有效)。如房子未过户,且其他继承人不同意(未追认),则你要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房子已过户,且购买人为善意取得,则买卖成立有效。但你要赔偿其他共有人(其他继承人)的损失。
2017-07-28 10:38:55 回复
一、继母子的继承问题:
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相互之间才有继承权利。 关键是看有没有抚养关系啦。
要看法院的调解书才可以认定母子关系断还是不断。
如果不是法院的调解书,而仅仅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那应该关系不断。
二、购房合同问题:
1、买姑父的房子,跟外婆怎么扯到一起。
2、看房子是不是城镇的房屋,如果不是城镇的房屋,你妈和姨妈必须是和你姑父属于同一个村集体的成员,这样才能进行房产交易。否则,我猜你懂的。
3、在该房产允许交易的情况下,你姑父的房子是你姑父个人财产的话,合同有效。如果不是你姑父个人财产的,买房合同还是效力待定。须要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合同才有效。否则,嘿嘿,你懂的。
三、关于过户的问题:
过户的前提是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有效了,就可以过户啦。不过买方是两个人,都有份,应属于按份共有。过户应登记另个人的名字,并注明各占份额。否则,我估计你妈和你姨妈会打架。上述即为房产继承效力待定的具体内容,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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