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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袋二次贴纸质标签

ask****828 广东-广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7.25 12:40:34 63人阅读

食品包装袋二次贴纸质标签,遮挡并篡改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码,及产品标准号,以及更改生产地址。生产日期采用喷码打印。触犯了什么法律及赔偿标准。谢谢大神!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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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需要放置合格证,但产品或其包装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标识。

2017-10-24 14:3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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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标签上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等浓度乘以能量这算系数后与所标的能量值不符可否能够根据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计量结果比所标的值低,二是计量结果比所标的值高。如果低的话可能是存在非强制标的其他营养素,只是未在标签上标出,但是如果计量结果高就肯定有问题啦。
2、工商部门能否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B28050-2011)自行计量能量值作为处罚依据,如果不行的话应该由哪个部门判定标签所标的营养成分、能量值可否合法呢?
3、工商部门能否适用《食品安全法》第48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20条定性,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55条责令改正?

2020-12-24 22:5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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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10月1日起就取消了生产许可证标志了,只有SC的证号了,如果是原来的包装物(有QS编号和蓝色标志的),可以允许使用至2018年10月1日,之后就不能使用了,所以目前市面上可能存在两种标注方式并存的情况,但都是合法的。
以上便是“食品包装袋上没有生产许可标签合法吗”的相关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2018-11-15 02:21:03 回复

不一定需要放置合格证,但产品或其包装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标识。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食品包装袋上没有生产许可标签合法吗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要有生产许可证号码,没有对标志作强制性要求,标志是质监部门的要求。但由于早期(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食品生产许可证由质监部门管理、发证,是以只要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都会打上标志。因此如果食品包装上有号但没有标志,并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
2、理论上《食品安全法》所说的生产许可证号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许可证,也可以是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因此如果是小作坊食品,即使没有标志,也是合法产品。
3、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生产许可证》转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证,其证号也由原来的开头变成了C开头。因此,标志也将慢慢退出市场。综上,一个食品是否正规,主要看是否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标志现阶段虽然在大部分食品上存在,但已不能作为判断依据。许多产品已经在仅标签上标明了生产许可证号,就可以进入市场销售。如果对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真实存疑,可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限定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浓度、生产日子;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准则代号;  
(六)贮存要求;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准则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准则限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六条 违背本法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够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注销许可证:  (一)经营被包装手续、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限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不标明配料表,如果产品本身没质量问题,能及时改正罚金可能是2000元,也可能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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