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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财产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婚前财产,这是夫妻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第二部分财产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这部分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
如何分割:第一部分财产生存一方享有同其他法定继承人同等的继承权。第二部分财产,首先划出生存一方50,属于生存者的财产,另外50属于法定继承人应当继承的财产,包括生存方也应当继承。前提是享有合法的婚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021-10-08 23:44: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