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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流程呢

杨* 安徽-铜陵 子女抚养咨询 2017.07.24 17:43:52 545人阅读

我和丈夫离婚了,关于孩子,我们双方自愿变更抚养权,我想知道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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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017-07-24 17:54: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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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变更抚养权的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017-07-24 17:4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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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直接变更或者双方签署抚养协议变更即可。

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需要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方式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具体诉讼的流程是:
一、由要求变更抚养权诉讼的一方作为原告,另一方作为被告。
二、诉讼应该由被抚养人住所地或者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三、在诉讼的过程中,更重点要证明以下事实,争取变更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一、 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 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会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
三、证明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子女,愿意随己方生活,而该方又具有抚养能力的。

2020-12-15 05:11: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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