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是一家企业的老板,而且企业下边还有很多个小的子公司,前段时间发生了一件事情,他的一家子公司涉嫌偷税200万被查到了,所以想问一下偷税200万量刑的具体内容规定是什么?
可以参考:第二百零一条 【偷税罪】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以上就是偷税200万量刑的具体内容规定。
专业解答偷税漏税的造假行为的具体内容有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犯偷税罪,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律师解析 所谓逃税与漏税,即指行为人通过篡改、伪造、藏匿以及擅自销毁财务账册或会计凭证等方式,以达到在账目上虚增支出或未予以记录或减少收入的效果,或是在税务部门已事先通知其申报义务但却故意拒绝履行的情况下,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甚至是在已经实际缴纳相应税款的基础上,仍虚假上报为未缴纳税款。 在这些情形之下,如果纳税人确未依法足额缴纳应纳之税款,那么便可以认定这无疑属于逃税行为。 具体而言,对于自然人而言,若其逃税金额累计达到较大金额且占据了总应纳税额的10%以上时,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须承受罚金之责; 反之若其逃税金额累积达到巨大金额且占据了总应纳税额的30%以上时,则会面临着3年至7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的惩罚。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当单位成为逃税行动的主体时,不仅将会被判处相应罚款,同时还需追究其直接负责的管理层及其他关系密切的相关责任人,根据各个法律条款进行严格的惩处。
律师解析 1.逃税罪的客体构成要素在于,它所侵犯的乃是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正常运营秩序。 2.在逃税罪的客观表现上,其重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纳税人采用欺骗、隐匿相关财务数据的方式,实施虚假的纳税申报行为或是未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其次,纳税人故意逃避缴纳已经确定的税款,并且这类逃避行为的涉及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同时占据了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 最后,扣缴义务人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故意不履行或少缴纳已经扣留、收取的税款,并且这种行为的涉案金额同样达到了一定规模。 3.从逃税罪的主体构成来看,其涵盖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了纳税义务人,也包括了扣缴义务人。 无论是个人还是法人实体,都有可能成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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