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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只给休息三天

ask****028 山西-吕梁 其他咨询 2021.09.22 15:13:16 393人阅读

国庆只给休息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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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为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市劳动保障局制定的《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津劳局[2003]440号)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工资报酬;在休息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第36、37条规定,本着先进、合理的原则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能够完成的劳动定额,对计件单价进行合理的折算,使劳动者应得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另外,企业在生产新产品前,应与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民主协商,通过协商的办法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并折算出每道工序(或每件产品)的计件单价,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告知每位职工,这样可以进一步规范计件工资制度,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1-09-22 15:27:16 回复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单位安排您加班,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您加班费。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3、《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基于上述规定,法律不鼓励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如确有需要,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建议您结合上述规定的加班费的计算方式自行计算自己的加班费,然后向单位主张加班费。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1、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表、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2、单位的安排加班的证据,如通知、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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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庆期间上班只调休没有三倍工资吗

    律师解析 国庆期间上班的三倍工资,不可以调休来抵消。 10月1日至3日上班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10月4日至7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025.01.28 86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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