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机软件扫码结果只能当作参考,并不能用来直接断定商品的真假。 2,条形码通常用于商品库存和交易,当商品录入后,就能查到相关信息,无录入过就不能查到,不能查到相关信息的商品也不能说就是假的,因为现在的手机扫码软件,需要联网调取数据库信息,而数据库的信息更新不愿意定及时,所以扫码并不能作为判定商品真假的依据。如果扫码后查不到产品信息,也不能迷茫判定其就是假货。 3,用手机软件扫码能够看到商品的名称、产地、厂家以及价格,但是有些产品信息更新很快,数据库可能无相关信息,再加上软件无及时升级等原由,会导致扫不出商品信息,但是不能作为辨别真假的依据。扫描条形码并不作为判定商品真假的依据,要跟据相关进货查验规则,来检验商品。 4,商品的条码是能够被复制,如果在假冒伪劣产品上喷涂正规商品的条形码或二维码,那么通过扫码来辨别真伪就不可信。
骗钱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报警处理。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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