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由于物品损坏不退还押金,我不知道这合理不。所以想向大家咨询一下,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1)合同是和谁签的 如果不是房东本人 你需要提供这个人和房东的关系的证明
2)你当时所拍的照片是否附在合同里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如果是 房东是没理由以损坏东西为由扣你押金的
3)你提前退租是电话联系房东的 房东答应了你找到下一家租客就同意退房,而且可以返还押金 这个应该属于口头协议
4)基于这样的情况 你再找他协商 如果不行 可以告他 否则拿不回来押金的
5)如果你无法提供1和2 那么押金基本上泡汤了
“把他东西给损坏了”这必须存在详实的证据证明的。并且把钥匙给房东意味着房屋已经交付,东西损坏的事实,如果不能证明,其必须退还押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上述内容就是对于房东由于物品损坏不退还押金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解答。
2017-07-19 14:11:27 回复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为了保障自己租赁物的财产安全和完整,通常会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押金,并声称租赁合同到期后,就会将押金退还承租人。但现实中,往往会有很多出租人会在接收房屋的时候以承租人损坏了其物品等各种理由对押金进行扣押,不予退还。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大家应该怎么处理呢。
首先应尽量和出租人进行协商,如果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居委会进行出面调解,当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退还押金,但是起诉的时候,一定要注重证据的收集,
首先必须证明自己向房东支付了押金,
其次要证明租赁关已经结束且自己没有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这样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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